万合号 积分入户 深圳户口要求,深圳户口申请条件

深圳户口要求,深圳户口申请条件

深圳户口要求

——>学历提升咨询入深圳户口的要求:

深圳户口要求,深圳户口申请条件

1、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2、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其配偶按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3、父母投靠子女随迁入户,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身边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条件;

4、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5、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6、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7、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8、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入户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粤师教育。粤师教育表示:做教育,是一项很有使命感的事业,也是一项有情怀的事业。粤师教育的初心是帮助更多的学员去坚持和实现自己的梦想,让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未来,粤师教育将继续努力,不断优化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为国家源源不断的输送更多全面型发展的人才,为企业培养更多实战性强、专业度高的创新性人才。

深圳户口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之一即可:

1、35岁以内具有深圳紧缺工种证书并且缴纳社保三年以上240岁以内具有深圳紧缺技师证书3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办理条件深圳本地宝,且年龄不超过35岁4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5中专学历。

2、1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2大专本科学历入户,需要带上毕业证原件3申请者身体健康,需到三甲级医院体检4根据法律,在深圳缴纳社保5符合深圳计划生育规定,有生育小孩要开生育证明6不得参与非法活动,无犯罪记。

3、纯积分入户需满足100分积分并且年龄在45周岁以内学历入户针对全日制学历,大专学历35周岁以内或本科学历45周岁以内在职人才入户在深圳最短需要缴纳一个月的社保,并且在申请入户期间社保的缴纳不能断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

4、深圳落户条件如下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

5、2021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的方法如下1调整迁户渠道原政策中的人才引进迁户政策性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积分入户四个入户渠道整合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随迁入户三类其中,积分入户具体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

6、法律分析入户深圳的基本条件有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5需符合人才引进的政策。

7、法律分析落户依个人条件不同而情形不同,无法一一详细列举,建议关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里面关于深圳落户的不同情形有详细的讲解下面列举一下深圳人才落户的政策和要求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8、2取得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必须45岁以内重点提醒2020年10月份开始,深圳落户政策进一步收紧,10月份之前留学生不需要社保即可落户深圳,10月份开始整个深圳留学生落户都要求缴纳深圳社保,没有深圳社保无法办理深圳。

9、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和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本规定所称核准类入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积分入户,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

10、法律分析深圳的社保入户其实就是积分入户,准确的来说是没有社保入户这种说法的,积分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11、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

12、深圳落户条件1深圳积分入户年龄35周岁以内的人员,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有深圳社保者满6个月以上的,可以直接入户2人引进入户年龄35周岁以内的人员,考取深圳市高级紧缺工种证书70分,有3年深圳社保人员,可以直接。

13、注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三随迁子女投靠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14、转深圳户口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

如何获得深圳户口

入户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1-201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2009-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2009-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9-2013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9-2013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十)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ck9Npsq-PeeSOs9Fbrr41-JSv54YiejPtqO-pw-SFMYvoHc-k9LVZEOPW5kUPrAdrSpI9nN9HaCZs76syHPEa

办理深圳户口的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一、学历入户

条件:

①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②大专要求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要求45周岁以内。只要在对应年龄期限之前把落户指标拿到,哪怕后续办理过程已经超龄也没问题!

③提交落户申请前,至少要有一个月深圳社保的记录才行,否则无法通过人社局的在职人才落户审核。办理准迁证的时候,也得有社保,最后去派出所落户,携带的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和办理准迁证期间的社保对应!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毕业证

2、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首页,信息登记页,尾页)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小孩随迁提供:小孩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1、房产家庭户

①自己名下有房产,可以将户口挂靠自己房产名下(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照片)

②如果自己没房,亲友有房产,同意你挂靠户口,可以将户口挂靠亲友房产名下(提供亲友房产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原件照片,后续落户时候需要亲友房产户主出面一次)

2、集体户口

如果没有任何房产可以挂靠户口

①自己缴纳社保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单位集体户(提供:缴纳社保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落户单位注册地归属的派出所集体户(提供:缴纳社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单位对提供执照复印件有顾虑,可备注:“仅供办理深户使用”,限定使用范围再盖章)

迁移流程:

人才引进申报

落户体检

预约深圳指定医院,前往进行落户体检,一般2-3天内出结果。

申请落户指标

人社局二审,申请深圳落户指标。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带齐资料,办理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

资料邮寄回户籍地,递交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登记落户

携带所有资料,预约派出所,现场办理登记落户。

二、应届生入户

条件:

没有工作和社保的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一般毕业2年以内都算应届生,在此时间内,能否走应届生通道,以报到证能否改派到深圳为准。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毕业证

2、报到证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深圳有房产,落户深圳房产:提供房产家庭户“户口首页+户主页”

深圳无房产,有工作和缴纳社保,落户缴纳社保单位归属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提供缴纳社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准应届毕业生可以提前把报到证派到深圳!

三、留学生入户

条件:

取得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相当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

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相当于国外学历在国内做一个翻译和学历公证。得到教育部的认可,才能取得留学生身份,不管是否落户深圳,只要是留学生回国都有必要做一下这个认证,后续在国内工作办事什么的都会用到。如已拿到学位证的留学生,可以直接申请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部分国外学校完成学业很久之后,才给到学生学位证,这种情况下可用留学期间的成绩单和学校的介绍信提前进行学历验证。

需要材料:

1、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00k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验证(教育部那个认证)

3、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小孩随迁:小孩户口+医学出生证明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①在深圳无社保,可落户亲友家庭户或者租房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房产家庭户“户口首页+户主页”或居住登记信息。

②在深圳有社保,可落户公司注册地辖区派出所代管户(若无家庭户挂靠,而公司有集体户,只能落户公司集体户):缴纳社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

条件:

①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

②中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

③紧缺高级工种,3年社保,35周岁以内。

④企业股东3年纳税超过60万。

⑤企业法人3年纳税超过300万。

⑥个体工商户3年纳税超过30万。

⑦个人纳税3年超过24万。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

2、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首页,信息登记页,尾页)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小孩随迁提供:小孩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

4、对应类型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职称证书、社保清单、交税证明、单位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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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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