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合号 积分入户 入户积分新政策深圳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

入户积分新政策深圳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入户积分新政策深圳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入户积分新政策深圳以及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积分入户2023年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1、全日制本科,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2、全日制专科,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的学历。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6、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7、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2021年入深户条件已在深圳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评分办法100分以上者,且年龄在45岁以下者;身体健康,没有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没有犯罪记录;计分计分情况学历:全日制大专+70分;非全日制大专+60分;非全日制本科+80分。2)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一年+3分;其他保险保险一年+1分;社会保险加满30分即可报销。年龄:18-35岁+5分;35-40岁不加分;40-45岁开始减分,每增加1岁减2分。资格证书:初级资格证书+10-20分;中级资格证书+100分;高级资格证书+100分;大专及以上学历=100分;专利类型:发明专利+50分;实用新型专利+10分。其他:公司申报加10分,要求连续2年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做好本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关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户籍迁入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对象及名词解释】本办法适用于《户籍迁入规定》所规定的符合核准类入户条件的人才,以及通过人才引进积分渠道申请入户的人才,其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包括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等。本办法所称入户,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入户手续一并办理,以下统称“人才引进入户”。第三条【引进原则】人才引进入户坚持服务发展、科学公平、分类施策、能力优先、注重贡献、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引进方式】根据人才不同条件和特点,人才引进入户分核准类和积分类两类。对达到《户籍迁入规定》规定核准类条件的人才,按核准类引进,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引进手续;对于未达到核准类条件的人才,按积分类引进,根据申请人个人条件进行积分,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人才引进入户年度计划安排范围内,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引进人选。第六条【基本条件】申请引进入户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二)身体健康。通过市卫生健康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为“体检合格”。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第1、2项条件的人才除外。(三)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4项且取得学位时间不超过2年的、第八条第(二)款第1、2项条件的除外。第七条【应届毕业生核准类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核准类的引进方式,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属于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或

深圳还可以积分入户吗

深圳是可以积分入户的。

深圳积分入户的条件:

1、全日制大专,35周岁以内;

2、全日制本科,超过35周岁,45周岁以内;

3、全日制硕士,超过40周岁,45周岁以内;

4、非全日制硕士,,超过40周岁,45周岁以内;

5、全日制本科,35周岁以内,;

6、在国(境)外学习并学士以上的留学人员。其中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上,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上,均45周岁以内;

7、、年龄符合,人在外地。1~6点是新政策明确不能核准入户的,只能积分入户。所以,大家有入深户想法的要抓紧时间了,错过了核准类入户,以后就只能走积分入户,难度会加大。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一:登录并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然后点击“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积分入户测评。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深圳积分入户的方式

在网上申报提交前,要确认好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三:申报代理机构

填写完信息之后,核对个人信息无误之后,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按当前填写信息测评)个人测评有100以上(含100分)选择下面的代理机构,就近的好。并且会出现准备资料的清单。大概有13项左右的清单把它切图下来!保存好。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四:等待深圳积分入户信息预审公示

1、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五:准备深圳积分入户清单事项

1.初审通过后,先到代理机构打印(清单表、表一表二、校对审核表),将需要带回老家居委会的表格寄回去盖章。(盖章表格请询问代理机构、一切代理机构规定为准)

2.按照清单的要求准备好,(例如体检、学历验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先去办理)

温馨提示:

⑴体检要求:市级医院(深圳中医院、北大医院、市二医院等等)只要检查后院长盖合格章均可。(注意:有糖尿病、高血压、血液病、传染病之类的人)有可能盖不了合格。

⑵学历验证报告: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必须到深圳市人才市场或者其他人才市场验证。

⑶个人信用报告:只要不被拉黑名单就可以(银行信用和水电费之类的黑名单信息)。

最后寄回老家盖章同时,去办理这些重要事项,一旦盖好章的寄回来了!就可以准备好所有清单资料。一同送到代理机构,进行上交资料。(重点)

注:清单资料一定要按照要求装订,第一页清单表,第二页表一什么的按照顺序排好,

原件按清单顺序装订一份、复印件按清单顺序装订一份。代理机构验原件收复印件。看好复印要求就可以!!提交完资料后,基本就成功了一半!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六:等待人力资源局市局受理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七: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这个时间可以休息一会,耐心等待,一般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而且代理机构会在你鉴定的合同上找到你留的手机号码,用短信方式发送审批通过通知给你。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八:领取指标卡

收到代理机构信息后,去代理机构领取指标卡,到时候你可能会支付480元的办理指标卡的费用。这个费用全深圳代理机构统一标准的!拿好很华丽的(指标卡)之后保管好!不要丢失、不要折、到这一步你已经放心了!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九:去迁入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明。

拿好指标卡之后,再将所有原件资料一同带到公安分局,进行排队办理准迁证明。公安分局并会将指标卡和个人信息包装一个密封的(档案袋)给你。

法律依据: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第五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做好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规范人才引进服务和管理,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符合《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引进条件,具有一定学历、技术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引进入户,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定义及分类】本细则所称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是指我市引进人才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申请人个人条件赋予相应分值,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年度安排的额度范围内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审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户手续。

第四条【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原则】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坚持科学公平、分类施策、总量控制、竞争择优的原则。

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区分“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两类。针对人才不同特点,分别设定积分标准。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分别确定各类人才引进年度计划安排。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市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的指标及分值

第六条【积分指标】积分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项。基础指标主要体现申请人的个人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分指标主要体现申请人的贡献度,减分指标与诚信守法挂钩。

第七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能力水平、年龄、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等三项子指标,按每项子指标累计积分。

(一)能力水平

能力水平共分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三个积分要素,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要素进行积分,三个要素不得重复或累积计分。选择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要素进行积分的,统一纳入“学历专技型人才”进行排队;选择技能要素进行积分的,纳入“技能型人才”进行排队。

1.学历积分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积125分;

②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之一的,积120分;

③同时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积115分;

④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积105分;

⑤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积100分;

⑥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的,积90分;

⑦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2)申请人按全日制学历申报积分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②毕业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 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University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5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的;

③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高校的。

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指通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相应层次的全日制学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被国家认可学历的,按国内非全日制相应学历层次积分。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视为大专学历层次)的,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分。

2.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35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80分。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原执业资格;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按照副高级职称积分。

3.技能积分

申请人获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从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的,可获得积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已纳入《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年龄

申请人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分;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

申请人以本期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时为准计算积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

(三)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社保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系统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第八条【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荣誉表彰、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等子指标,申请人同时满足多项子指标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一)个人纳税

最近3年(指人才引进业务当前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往前推算3年,不含申报当年)累计个人所得税完税金额,以1万元起算,满1万元积0.5分,在此基础每增加纳税1万元积0.5分,以此累计。税款计算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个人纳税指申请人按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申报个人纳税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二)发明专利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三)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

申请人获得如下奖项的,按照获奖级别分别积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

2.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40分,二等奖积30分,三等奖积20分。

3.在广东省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专业)赛、深圳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

4.在深圳市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20分,二等奖积10分,三等奖积5分。

上述获奖时间须在最近五年内(从申报当年度的上一年起算,不含申报当年度),相关证书或获奖文件经验证有效后方予积分;具有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分值予以积分,不累积。

第九条【减分指标及分值】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总分减200分。个人信用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到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由市公安局审核认定),总积分减300分。

第十条【计分规则】对于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根据各单项子指标累计积分。申请人有减分指标所列情形的,按要求扣减积分分值。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指标安排】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指标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类确定“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进额度;并对“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分类排分,两类人才均由其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及减分指标分值累计总分,两类申请人分别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引进额度等额分类确定拟引进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第十二条【办理流程】积分类人才引进引进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人以个人申办或单位申办方式通过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指标数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照社保分数进行排序,社保分数较高者优先),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审批。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经审批后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本年度全市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未进入本年度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可在下一期积分类人才引进申报时段内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需符合积分引进条件。

公示期内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业务权属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五)入户。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主张不成立的,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出具入户指标。申请人凭入户指标信息在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六)其他事项。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商调等工作,按《深圳市审核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入户积分新政策深圳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动态调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修订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细则自2021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政策来源:

2023年深圳入户新政策

2023年,深圳积分入户条件最新政策已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申请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在深圳市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缴交深圳市亏弊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可以直接加30分。而申请人有清单中任一负面行为记录的,减去200分;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记录的,或3年内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减300分。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具体时间由市公安部门另行公告。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无刑事犯罪记销指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作动态调整。

此外,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积分入户

好了,关于入户积分新政策深圳和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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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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