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合号 入户条件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农村有户口无房怎样补偿搬迁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农村有户口无房怎样补偿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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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农村有户口无房怎样补偿搬迁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户口迁出了,不能获得拆迁安置和补偿。拆迁安置和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户籍确定的,所以户口迁出是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询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房屋补偿有,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户两宅遇到拆迁怎么赔偿

一、一户两宅拆迁怎么赔偿

1、一宅两户动迁的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的拆迁补偿数额,按照一户进行补偿,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方法有:

1、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2、行政解决的方式。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3、司法解决的方式。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有户口无房怎样补偿搬迁

农村有户口无房怎样补偿搬迁只有户口没有房屋的话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和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没有房屋就没有相应补偿。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虽然没有房屋,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征收补偿中可以得到相应份额的。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

注意: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个要看村里的政策情况。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是该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没有房屋,也是需要给补偿的。从法理分析,全村的土地是属于全村每一个人共同共有的,并非只是有房屋的村民的。这样看是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户口迁出去了家里拆迁还有份吗

有的。户口迁出并不影响您在原有户籍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赔偿权益,您仍然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您对该房屋的合法权益,例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房屋拆迁赔偿款应当分别给予各个合法权益人,因此您需要与其他共有人协商好如何分配赔偿款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首先来看如果我们户口迁出以后,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还有哪些权利,当前国家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宅基地的资格权,也就是户口迁出之后就没有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格权了,但地上的房屋是自家的私有财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我们就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面临征收拆迁,给予的补偿一方面是房屋财产权的补偿,另一方面是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补偿,那我们就可以看出,如果面临拆迁,我们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屋是一定能得到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财产权要全额补偿,所有权的补偿应当给村集体,因为我们没有了资格权,这一部分也没有了补偿,但使用权也应当有一部分的补偿。

具体应当补偿多少,还会不会分给一套安置房,这就要经过村集体研究讨论,并经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一般情况下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会比户口在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少一部分。

户口迁出后,对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会获得其他方面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是怎样的,可以与当地政府协商,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可以与集体进行协商,看能不能获得补偿,但是补偿肯定是没有户口在内的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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