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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迁入咨询电话

一般情况下你可以先了解下政策

深圳户口迁入咨询电话 入深圳户口去哪里办理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说明:1、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有社保缴交记录,且当前为正常缴交状态;2、居住证为当前有效状态);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具体请参考附件:

入深圳户口去哪里办理

深圳落户去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

可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预约时间,然后需按时到深圳公安局户籍窗口提出入户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深圳入户条件入深圳户口在哪里办理的申请人应予以受理。

在办理深圳落户时,需要准备的是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如果你是外地人员,还需要准备本人或配偶父母的户口迁移证明。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如果你是自主创业,还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落户申请人可以落户的条件

1、对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2、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35岁一下的落户申请人,并且社保要求在一个用人单位到落户申请时已经缴满七个月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在四十五岁之内,社保在落户申请时已经在同一个用人单位缴满七个月的可以办理申请落户。

4、对于属于深圳紧缺人才的,比如考取了深圳紧缺的高级别资格证的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社保在深圳已经缴满三年的可以申请落户。

深圳户口从一个区迁到另一个区

户口市内移居须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迁入本地或配偶房产立户;

(2)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3)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4)挂靠他人家庭户;

(5)迁入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6)迁入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7)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立户以家庭户为主,以单位集体户立户为辅。

(1)一个地址只能立一户;

(2)家庭户户主应由成年人担任;

(3)已立家庭户,因房产变卖、公租房退租等情形不符合立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市内移居;

(4)立户行为不作为该立户房屋合法产权的认定依据。

深圳市居民因居住、房产变更、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等原因,可申请户口市内移居。

居民若处于服刑期间,不可办理户口市内移居。

深圳市户政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及办理入户详细操作流程: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

选“个人用户登录”点击“注册”,填写申请人18位身份证号和社保电脑号等信息。

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申报”。按页面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须如实填报。

测评积分分值达到100分及以上的,选择代理机构名称,保存并提交。

带相关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结婚证、房产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到职介中心窗口核对填报信息,信息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上提交。

信息上报后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报务协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系统上报的积分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的下达积分入指标。

指标下达后到代理机构打印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和备齐材料。在指标有效期内把材料交到代理机构校核。

经受理合格的材料由代理机构上报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下《积分入户通知》(俗称调令)。

调令下达后,到代理机构一楼缴交代理服务费,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等资料。

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深圳市拟落户地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回户籍地门办理《户口前迁移证》。

到深圳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进度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基本申请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以上只是基本条件,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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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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