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福田区人才引进常见问题及解答
关于2024年深圳福田区人才引进的常见问题及解答,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的总结:
1. 申报方式: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毕业生、在职人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报:单位申办或个人申办。
2. 在职人才引进申请:申请人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进行申报。
3. 体检要求:在职人才引进需要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
4. 落户选择:社保缴纳地与落户地不冲突,申请人可自主选择落户的行政区。
5. 落户形式: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落户形式,包括本人配偶家庭户、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等。
6. 婚姻情况变化:申办后的婚姻情况变化不影响人才引进审核,但是否影响入户需咨询拟入户地公安部门。
7. 办理中的查询:如果系统显示办理中,可能是因为材料正在后台审核中,申请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并耐心等待。
8. 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福田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待遇,并有相关优惠政策,如生活补贴和人才住房申请。
9. 人才引进审批:审批完成后,可咨询拟落户辖区派出所或发改部门办理落户事宜。
10. 毕业生接收: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进行个人申办,报到完成后可在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
11. 非全日制学历:成人自考取得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接收。
12. 落户信息上传:如果毕业生已落户但无法打印介绍信,可能是因为派出所未上传落户信息至系统。
13. 商调函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调干业务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址办理。
14. 档案查询:福田区人力资源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提供档案到档查询服务。
15. 高层次人才业务停止:自2021年9月1日起,高层次人才业务停止申报。
16. 人才奖励支持:福田区提供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具体信息可参考相关指南和通知。
17. 校园招聘活动:福田区举办“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活动,带领企业到高校招聘。
18. 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可申请生活补贴,具体信息可查看公示和实施办法。
具体情况可能会有变动,建议申请人员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南。
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2023
深圳市为了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下是2023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一些关键点:
1.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 工作与合同要求:所从事工作应符合深圳市龙华区等重点产业方向或未来发展需要,与个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且技术能力、专业水准、创新创业成就达到较高水平。申请人需与当地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实际办公地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3. 年龄与健康要求: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应未满60周岁,特别优秀或贡献巨大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奖励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深圳市提供奖励补贴,具体金额依人才类别而定。例如,龙华区A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240万元,B类为90万元,C类为60万元。
5. 引才奖励:鼓励区内用人单位积极引进人才,根据引进的人才类别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奖励,金额依人才类别而定。
6. 育才奖励:对于在工作期间取得新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育才奖励。
7. 申请与审批流程:包括个人申请、单位初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审批、公示、认定和入库等步骤。
8. 其他条件:申请人需在深圳全职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人及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免租住房政策,且申请人属于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的,还应当具有深圳市户籍。
9. 新引进优秀毕业生补贴:对新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具体申请条件包括年龄、学历、首次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时间等。
10. 高层次人才业务停止申报:自2021年9月1日起,高层次人才业务停止申报,但之前已提交的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11. 奖励补贴发放: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由人才本人自主支出使用,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由所在单位用于科研工作。
12. 最新人才政策:深圳市出台了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
具体的政策细节和实施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深圳市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深圳市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较为详细,根据不同的队列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以下是概述的申请条件:
1. 第一队列:
– 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归国留学人员且学历得到教育部认可。
– 申请人需是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等),或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本市户籍,或配偶为现役军人的申请人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 申请人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3年以上。
–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
2. 第二队列:
– 人才认定标准与第一队列相同。
– 申请人需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3. 第三队列:
– 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 申请人需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且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目录。
– 申请人需是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等称号的人才,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
– 申请人需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4. 第四队列: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符合第一、第二、第三队列中的任一条件。
– 家庭人口数为3人,且认购意向为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奖励补贴政策。
– 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列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居民提出认购申请时,应当年满35周岁。领军人才、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两房或三房户型。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