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入户新规定
深圳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2年如下:
1、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入户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罩配橘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地大中专院校卖烂毕业分配的,本地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
入户办理流程:
1、若入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
2、若入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入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入户登记等。入户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深圳入户最新政策2021
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积分入户的将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 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五条 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第八条 符
深圳最新出入政策
法律分析:规定一:严格离深管理,非必要不离深。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确需离深的,自1月7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旅客落实三个100%(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绿码通行、100%佩戴口罩)。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要求;规定二:民航自2022年1月7日24时起,所有进入深圳机场航站楼及机场码头候船楼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来深航班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同时接受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完成即可离开。建议旅客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离开机场,返回居住地等候核酸检测结果;规定三:铁路所有进站旅客落实三个100%,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确需离深,自1月7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来深火车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车,同时接受落地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深圳坪山2020年入学新规定
法律分析: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少年,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积分项目得分情况合计积分。1.深圳户籍儿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2.非深圳户籍儿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3.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