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落户
截止到2019年12月,深圳落户即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各类别条件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人才引进户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二、人才引进户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纳税迁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1倍以上的,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前款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前款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三、政策性迁户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
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四、居住社保迁户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
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扩展资料
申请深圳人才引进户的注意事项
一、要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如学历情况、工作关系、技术技能、身份证件、户口性质、人事档案等重要信息,有人事档案的应按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二、在上传材料时,应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清晰。
三、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或呈报单位可在系统自行打印调令并存入人事档案。
四、申报了随迁子女的应确保符合我市子女随迁规定,并如实填写随迁子女信息。
五、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记入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本市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人才引进审核文件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2019深圳落户新政来了
怎么入深圳户口
一、成为深圳户口的几种方式:
1、通过人事局的调干及毕业生接收.
2、通过劳动局的招调工.
3、老人、子女、配偶通过公安局的随迁入户.
4、2019年新政策以核准制申请入户。
二、落户深圳户口通过以上方式迁进来后,可以在深圳落户地方:
1、本人或配偶关内有房产的,可以直接落在房产上.落户时拿房产证或按偈合同去落户即可.(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配偶的名字,还要带上结婚证.)配偶是深圳户口,并已落在此房产上,直接带户口本和结婚证去落即可.
2、落户在深圳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直接去人才中尽办理即可.落户后,会有一张集体户口卡,放在人才中心统一保管.如需要拿身份证借用即可.
3、落户在公司的集体户口上.由于在深圳换公司比较正常.所以一般不推荐这样落.
三、入户深圳户口条件
1.全日制大转以上学历(含大转)
2.入户(满100分)
3.其他方式入户
(一)、全日制学历
(1)、全日制大转学历,今年直接入户深圳,需满足条件:
1、35岁以内,6个月社保;
2、35-39周岁,今年直接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a.满5年社保加分30分;
b.2年社保公司申报10分;
c.1个月以上社保中级转业技术。
(2)、全日制本科学历
1:45周岁以下,6个月社保以上,今年直接入户深圳;
2:45-49周岁,高级转业技术1个月社保以上,今年直接入户深圳。
(二)、非全日制大转本科学历
(1)、非全日制本科80分,18-44周岁,今年直接入户,满足以下条件:
1:18-39周岁,三年社保以上;
2:40-43周岁,四年社保以上;
3:44周岁,五年社保以上;
4:25-44周岁,三个月社保以上中级转业技术资格;
(2)、非全日制大转60分,18-34周岁,今年直接入户深圳,需满足以下条件:
1:5年社保以上(30分)公司申报(10分);
2:3年社保以上考高级资格证;
3:3个月社保以上中级转业技术;
(3)、非全日制大转60分,35-39周岁,今年直接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5年社保以上(30分)公司申报(10分);
2:1个月以上社保考资格证(不建议,没过率);
3:35-44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中级转业技术,今年直接入户深圳;
4:45-49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高级转业技术,今年直接入户。
(三)、无学历人群
(1)、无学历人群,18-49周岁,今年直接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18-34周岁,三年社保以上高级工;
2:35-44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中转学历中级转业技术;
3:45-49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中转学历高级转业技术;
四、职称办理深户入户流程:
1、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2、提交申报后等待公示(一般每月公示两批名单);
3、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打印指标清单(审查表盖章)材料;
4、审查表盖章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包括:征信报告、体验报告等);
5、材料提交市局后20个工作日出入户调令(入户信息卡);
6、深圳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7、寄资料回户籍地销户,办理迁移证;
8、返回深圳迁入地落户,当天出户口本;
9、20工作日到取深圳市身份证。
深圳买了房可以落户吗
深圳买房不可以落户。
在深圳购买住房是不能直接落户的,还需要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在深圳落户需要达到一定积分或者达到其他条件才可以落户。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深圳落户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非全日制大专,且社保五年以上,单位申报可加十分者直接入户。
5、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户。
怎样入户深圳
1、全日制大专35岁内,在深圳缴纳社保半年,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深圳户口。
2、全日制本科45岁内,社保半年,可直接入户。
3、具有深圳市高级及以上紧缺工种证书,35岁以内,社保三年以上者,就能够直接办理深圳户口,但是同时需要提供初级和中级证书。
4、其它高学历高技能符合条件即可入户。
5、积分满100分者入户。
扩展资料:
深圳市户口办理
一、夫妻投靠户籍迁入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5、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招(调)工(干)户籍迁入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我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招(调)工(干)人员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子女,可到我市公安机关核准迁户。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籍迁入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五、投资纳税户籍迁入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身份条件和纳税条件:
1、在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在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
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在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除就业个人外,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
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企业或个人缴纳和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六、高级人才家属户籍迁入。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为本市户籍,且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不受夫妻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