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政策补贴
法律分析:(1)市级补贴:
1、本科3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非深圳体制内在编,未享受人才房,必须有深圳公司缴纳的社保记录才能申请人才补贴(要求五险齐全,公积金不要求)
2、社保关系意味着劳动关系,深圳有社保意味着你在深圳工作,给这个城市创造价值,而深圳生活成本比较高,为了缓解大家刚到深圳的压力,政府对大家的租房和生活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助,所有才有的这个人才补贴;人才补贴的全称是:租房和生活补贴。
3、从申请开始,通常2-3个月一次性打款到个人银行账户;补贴申请期间,社保最好不要中断和变更。
4、补贴要求落户一年内申请,过期的话申请资格作废,二次入户深圳不可以申请。
(2)区级补贴:
1、只有落户特定区域(龙岗龙华宝安大鹏盐田光明),并且在该区工作,公司注册地址在这个区,社保关系在这个区,才可以申请该区的区级补贴;
2、区补贴,一般位于经济偏落后一点的区域,主要是鼓励年轻的高学历人才去这些区域就业,带动这些区域的发展,算是对偏落户区域的一种政策扶持;
3、区级补贴要拿到市补贴以后6个月内申请,落户以后社保一直在该区域缴纳,社保不能中断不能跨区迁移,从申请开始正常6个月左右打款。
4、区级补贴审核比较严格,周期较长,所在区工作机会较少,基本八九成的人拿不到;符合条件尽量争取,不符合条件也不用过于在意。
法律依据:《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发放对象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后我市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二、发放条件
(一)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深圳人才引进补贴2023
2023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户、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公寓、人才服务中心。
1、人才计划
人才计划是深圳市政府推出的一个重要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工作和创业。培养人才则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2、优秀人才入户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优秀人才入户政策,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在深圳购房、落户和创业。该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在深圳购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二是对于在深圳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如获得创业补贴、减免税费等。
3、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到深圳工作和创业。该计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落户优惠政策;二是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如获得创业补贴、减免税费等。
4、人才公寓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人才公寓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该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二是对于在深圳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住宿补贴。
5、人才服务中心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人才服务中心政策,旨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该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就业、创业和人才培训等服务;二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生活服务,如医疗、教育、社保等。
深圳户口补贴多少钱
深圳户口的入户补贴是根据入户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其中本科是15000元一人,硕士是25000元一人,还有博士是30000元一人。入户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得到的入户补贴是不一样的,当事人只能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自己能得到多少入户补贴的。
一、深圳户口入户补贴是多少
深圳户口的入户补贴是根据入户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新入户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是这样的:首先本科是15000元一人,其次是硕士的,补贴是25000元一人,最后是博士的,其补贴是30000元一人。此外,深圳的龙岗、龙华、宝安3个区还另外提供同等额度的区级补贴,也就是市区两级补贴叠加,本科还可拿到30000,博士可拿到60000,但要拿到区级补贴,前提是先拿到市级补贴,并且落户该区并在落户后在该区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社保,才可以得到区级补贴的,没有在该区落户或者缴纳社保的,就不能得到区级补贴的。
二、深圳入户的补贴标准
新入户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已经获得了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然在本市,而不是在其他地方的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也没有正在租住公租房
5、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申请补贴不限制年龄,新入户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只要在当年的1月1号之前,没有达到限制年龄的,都可以享受入户补贴的,在1月1日达到限制年龄的,就不能享受入户补贴的,当事人想要享受入户补贴的,应当年龄限制之前去申请的。
综上所述,当事人落户于深圳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得到入户补贴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来取得入户补贴的。当事人在落户时,学历是不一样的,获得的补贴就是也就不一样,想获得更多的补贴,就应当提高自身学历,那么在入户时,可以获得更多的补贴。
人才引进补贴的对象
一、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1.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2.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新引进的人才,符合补贴条件且仍在申请期限内的,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即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2万元、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三、申请时限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2.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3.审核: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4.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中止本次申请。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总咨询电话:12333
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湖滨东路319号C幢二楼,5396591
市教育局:人事处,2135597
思明区人社局: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5863067
湖里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16室,5751783
集美区人社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1楼1117室,6281669,6067075
海沧区人社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6051626,6806778
同安区人社局:同安银湖中路1号,7108028
翔安区人社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8B,7889631
市自贸委: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5626720
火炬管委会:创新创业处,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815,5380085
六、有关说明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次引进时经市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签署入厦报到的时间为准。因学历晋升以全日制毕业生或归国留学人员再次办理人事关系入厦手续的,以学历晋升后首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时间为准。
3.本指南中应届本科生是指,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人事关系入厦。
4.申报条件中提及的不超周岁是指引进之日不超周岁生日。
5.凡申请时取得境外学士学位,其毕业院校符合最新的THE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三大榜单之一的,予以认定为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生。
6.“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即“一流大学”(不限专业)或“一流学科”(须符合建设学科名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7.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为一次性生活补贴,已享受的(含旧标准的)及晋升学历的,均不予补差。
8.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9.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审核发放结果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报备市人社局,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10.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一经发现即撤销资格,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补贴,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