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退役军人落户口政策,以及退役士兵落户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军人退休落户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
1.办理程序
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还须持《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凭《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子女可一并办理落户。
2.相关证明材料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复印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非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休士官和供养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退伍军人户口一年以后落行嘛
1、不可以:户口落户是有时限的,在当事人退出现役后,未享受就业安置的前提下;
2、应凭户口原籍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退役证明(退伍证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退伍后户口落哪里
在部队办理退伍手续是,部队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你持这两个证明材料到民政局报到时,民政局会给你开具落户介绍信,带上相关证明材料(落户到你父母户口本上的,需要带上父母户口本;落户到爱人户口上的,需要结婚证及爱人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在办理落户时,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一并办理。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人员上户所需准备的材料:1、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2、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3、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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